"WORK IN JAPAN" 会员注册

请仔细阅读"WORK IN JAPAN"服务协议。如同意协议内容,请继续会员注册。

WORK IN JAPAN,会员注册协议

■会员规章

第1条(启程日本~WORK IN JAPAN~)

『启程日本 ~WORK IN JAPAN~』(以下称「本服务」、第3条定义)是依据本规章,根据上海艾杰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和中国法人上海外服境外就业服务有限 公司(Shanghai SFSC Overseas Employment Service Co., Ltd.)(以下称「SFSC-OES」)的业务合作、为了协助SFSC-OES 所进行的对注册在日本的事业者(以下称「事业者」)在日本的就业中介业务,对该业务进行支援的网络主页(http://workinjapan.cn) (以下称「本主页」)以及其他以本服务会员(以下称「会员」、下一条定义)为对象的各种就职支援服务的总称。本公司向SFSC-OES提供该主页、 SFSC-OES进行本主页的运营、管理、情报刊登、更新等手续。

第2条(会员)

(1)会员 是指预定2013年7月底之前大学毕业的、进行就职活动的学生中,没有作为正式职员在企业工作的经历,希望到日本就职,在本服务中登录(以下称[会员注 册])个人情报(根据另行制定的[隐私保护政策])以及资格、经验、属性等就职活动所必要的信息(以下称[活动信息])的人员。该会员注册后,会员能够利 用本服务中面向会员的服务(以下称[会员服务])。另外,会员注册时登录的活动情报在登录之后不能变更。
(2)会员从登录本服务开始,被认为同意本规章、隐私保护政策以及其他本公司另行提示的规定等(以下总称[会员规章])。

第3条(本服务的内容)

(1)根据本规章,本公司向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①包括调整SFSC-OES 及/或者事业者与会员的面试、面谈日期在内的对会员的跟踪服务。
②在SFSC-OES和事业者另行协商的范围内,对事业者录用的会员进行包含集合型研修、职业生涯指导在内的跟踪服务。
另外,集合型研修的实际课程以及日程等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决定,相关内容有可能会发生变化。
③会员注册信息、资格等的管理。
④其他本公司认为进行本服务所必要的事项。
(2)根据本规章,SFSC-OES对会员提供以下服务内容,本公司对SFSC-OES的服务进行协助。
①本主页上以及其他SFSC-OES另行决定的事业者的求人条件、社名、住址等公司信息(以下总称[公司信息])的提供、刊登。
②根据书面资料审查、关联公司提供的「GLOBAL SPI2」(包括变更名称后的其他同类服务)考试而进行的适应性测试以及面试等方法决定的选拔
③根据上述第②项选拔出来的会员和SFSC-OES及/或者事业者的录用担当者的实际接触活动(以下称[本活动])的举办和运营。
④其他SFSC-OES认为进行本服务所必要的事项。
(3)会员预先了解,根据前项决定的选拔结果或者根据SFSC-OES以及本公司的判断等,有无法接受本服务的部分服务的可能性。
(4)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期间以及服务期间,提供本服务。
(5)本公司根据本公司另行制定的有关业务运营的规定,运营本服务。
(6)本公司,除了本条规定的本服务内容以外,也提供本公司制定的其他服务(以下称[其他服务])。这种情况下,其他服务也是本服务的一部分,受本规章制约。

第4条(会員的责任以及登录信息等)

(1)会员务必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登录本服务,同时,根据本公司告知会员的内容利用本服务。
(2)会员接受本服务时,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自行承担责任。
(3)会员注册时输入的个人信息、活动信息以及其他信息(以下总称[登录信息]),会员自行对该内容负责。因该信息引起的对会员的损失,本公司不负有任何责任。
(4)会员同意基于第2条输入的活动信息中,由于邮箱地址以及电话号码在内的个人信息的错误,第三方向本公司提出误送信的投诉或消除信息的要求时,本公司可以不事先通知,消除该个人信息。
(5)会员预先同意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及合作公司,基于提高商品以及服务的目的,在本服务提供期间中以及终止后,在本服务以外的目的使用登录信息。

第5条(会員的禁止事项)

会员在利用本服务的时候,禁止进行以下行为。

故意登录、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侵害著作权、商标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他人权利的行为。
对个人或团体进行诽谤中伤的行为。
违反或者有可能违反法律、公共秩序、风俗习惯的行为。
利用本服务,以赢利为目的提供信息等的行为。
妨害本服务运营的行为、或者损害本公司信誉、名誉等的行为。

第6条(除名)

本公司判断会员违反本规章的情况下,或会员发生以下各款事项的情况下,或者本公司判断会员过去曾经发生过以下行为时,可以不事先通知该会员,临时终止该会员的全部或一部分会员服务或者从本服务的会员名簿中除名。

无论本公司是否提供了本服务,本公司判断会员没有进行就职活动,无就职意思表示的时候。
发生妨害本服务正常运营的、对其他会员、事业者、本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职员等和本服务有关的人员进行威胁、暴力举动以及引起麻烦的行为时
违反基于第5条的禁止事项时
长时间没有利用本服务或者在一段期间内没有和本公司联系时
由于上述条款以外的理由,本公司判断难以提供本服务的时

第7条(同意事项)

会员同意以下各款所制定的事项。

会员接受本服务时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全部由会员自行承担。
在本服务提供期间,由于SFSC-OES提供的事业者的数量、事业者的录用人数的限定、根据会员的申请情况,有时可能不能提供本服务。
本公司通过SFSC-OES向事业者(包括会员没有就职意思表示的事业者)提供会员的活动信息。接受会员的活动信息的该事业者,希望和会员进行面谈时,本公司会联系会员,确认是否愿意和该事业者进行面谈。
会员确认本服务是限定提供期间的服务,不在超过本服务提供期间后,要求本公司提供新的服务。
会员充分认识SFSC-OES、本公司或者事业者提供的情报是SFSC-OES、本公司或者事业者的事业活动所必要的情报,不能向本公司、SFSC-OES以及本事业者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泄露该情报。
会员预先同意SFSC-OES、本公司或者事业者不保证由于申请本服务,会员自身劳动合同的成立。
会员接受到本公司包含内定意思确认在内的相关询问后,迅速答复本公司。

第8条(期间)

(1)本服务的提供期间为,从会员注册日开始,到2013年12月31日为止。但是,在本公司对会员提前告知本服务期间延长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本服务期间。
(2)无论前项情况如何,会员有以下情况时,即使是在本服务提供期间中,也可以终止提供本服务。
①会员被利用本服务的某特定事业者决定就职内定后,事业者和会员之间关于入职达成一致意见时
②会员主动通知本公司终止提供本服务时
③除了前项各款以外,会员及本公司在协商后,决定终止提供本服务时
④SFSC-OES终止向注册在日本的事业者进行在日就业中介业务时
⑤本公司和SFSC-OES的业务合作关系取消时
⑥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服务停止时

第9条(本公司的责任)

本公司对于会员对本服务的登录以及利用(包含与此相关的本公司或者第三方信息提供等行为)以及其他通过本服务可 以接触到的第三方提供的主页以及服务而发生的一切损害(包含精神苦痛、就职活动的中断、或包括其他金钱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除非明显由于本公司的故意或 重大过失引起,本公司不承担责任。另外,本公司即使负有责任,本公司的责任仅限于直接并且通常的损失范围内。

第10条(不可抗力)

(1)因为 本公司电脑系统受到日常防病毒对策无法防备的病毒侵害、天灾人祸导致的损害、法律法令的变更、政府的命令、指导等其他非本公司的责任产生的情况(以下称 [不可抗力])而导致会员产生损害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不保证因这些不可抗力导致的本服务数据不会消失或变更,会员对于相关数据自行承担责任 负责保存。
(2)发生以下各项情况时,本公司可以终止举办本活动或者变更会期、活动时间。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因停止或变更举办本活动而对会员造成的一切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发生由于天灾人祸、疫病、战争、暴动、内乱、恐怖行动、罢工、停工、交通机关以及通信线路事故、政府机关的介入、行政命令或规则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况时
②SFSC-OES以及本公司判断不适合举办本活动时

第11条(非保証)

(1)本公 司不保证包括会员获得的本服务、公司信息在内的相关情报的最新性、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适用性、有用性以及本服务能够符合会员的期待。另外,对于和事 业者的面谈等就职活动,会员自行承担责任。并且,SFSC-OES以及本公司对会员向事业者进行的应聘、以及入职时的工作内容、待遇等劳动条件的概略进行 确认,会员自行负责向事业者直接确认劳动合同后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司确认并且向利用本服务者通知的劳动条件,不最终保证该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另外,有关 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条件的变更,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因该变更对会员产生的损害本公司不负有任何责任。
(2)会 员在SFSC-OES的指导下,进行包含申请签证在内的中国以及日本国内必要的手续,相关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本公司对于会员是否可以赴日(包括并不仅限 于录用职种和在留资格的关联性是否一致)不做任何保证,因会员赴日产生的纠纷,除非是因本公司有明显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2条(个人信息的使用)

本公司尊重会员的隐私,会谨慎管理会员的个人信息,根据另行制定的[隐私保护政策]处理个人信息。

第13条(会员提供的信息)

本公司会进行与提供本服务有关的问卷调查(以下称[问卷调查])。

(1)会员针对问卷调查所提供的意见以及信息为会员自己的意思表示,会员自行承担责任。
(2)本公司对于问卷调查结果的内容,可以以不特定的形式,如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做成的公司内部材料以及企画书等,或编辑发行的信息媒体等,进行编辑或转载。这种情况下,所转载的问卷调查结果的内容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所有。

第14条(本公司的联络)

会员了解在本服务提供期间以及本服务终了后,根据活动信息有可能会收到本公司发出的消息或者询问。

第15条(再委托)

本公司在进行本服务时,可以将业务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再委托给第三方(以下,称相关第三方为[受委托方])。这种情况下,受委托方负有本公司在本规章下的同等义务。

第16条(本服务的变更、中断以及终止)

(1)本公司有可能会在对会员没有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或者暂时中断本服务。
(2)本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会员后,可以长期中断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第17条(本规章的变更)

本公司可以随时变更本规章。本公司对于变更内容在本主页上刊登2周后,将认为所有会员都同意本变更。

第18条(准据法以及管辖)

本服务以及本规章的准据法以中国法为准,因本服务或本规章而产生的一切纷争,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该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第19条(持续条款)

即使第8条规定的本服务提供期间终止,第4条(3)、第4条(5)、第7条⑤以及⑦、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3条、第14条、第17条、第18条以及本条持续有效。

(附则)
2012年2月18日实行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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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保护政策

上海艾杰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称「RGF」)尊重利用「启程日本~WORK IN JAPAN~」(以下称[本服务])的人员(以下称[用户])的隐私,谨慎管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根据以下定义)。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和用户个人有关的信息,包括构成该信息的名字、住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学校名称以及可以通过其他记述等识别该用户的信息。另外,也包括,单独使用时不能识别该用户,但是和其他信息简单对照后,可以识别用户个人情况的信息。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方
   询问处 wij@rgf-hragent.com.cn

◆隐私保护政策的变更
RGF可以随时变更隐私保护政策。